十条禁令上班时间“偷菜”停职待岗3个月
发表时间:2010-07-11 作者:未知 编辑:暗之使徒 来源:网络
记者从铜仁市政府办获悉,为规范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行为,该市近日制定出台了《一次投诉查实待岗暂行办法》,对违反“十条禁令”的机关干部给予停职待岗3个月处理。 《办法》规定,对全市机关干部出现擅自设置行政许可项目的;对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,不受理或乱受理的;不实行一次性告知或答复的;滥用职权,越权执法,野蛮执法的;违反整脏治乱规定的;向项目投资者和建设单位强揽工程、强行供料的;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的;不执行“限时办结制”的;擅离工作岗位,出现脱岗、漏岗的;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看电影、偷菜、炒股的等10种情形之一的,凡是被投诉举报,或被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、资讯媒体曝光,经调查核实,确属被投诉人责任、尚未达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,给予待岗停职处理。 停职待岗期限为3个月。一年内被一次停职待岗处理的,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;两次被停职待岗处理的,年度考核为不称职。凡停职待岗人员,在待岗期间,只发基本工资,停发所有其他津补贴,不得参加任何评先选优活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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