乖孩子为充Q币成"家贼" 家长上网晒烦心事
发表时间:2010-10-16 作者:未知 编辑:暗之使徒 来源:厂商
家长投诉 孩子挥霍充Q币 店老板“知情不报” 小宇(化名)是湖里某小学的三年级学生。今年中秋节晚上,一向乖巧懂事的小宇被妈妈教训了一顿,原因是他偷了钱。原来,有知情人向小宇妈妈透露,小宇最近花钱很大方,常请小朋友玩游戏、吃零食。小宇承认,花掉的1200元钱是从家里偷的,被他拿去兑换成了虚拟游戏货币——Q币,用来“买装备、买炸弹、玩游戏”。 小宇妈妈说,仅8月30日,孩子就在小区食杂店内充了4次钱,最少10 元,最多100元,而9月1日,孩子又在同一家店分两次共充了200元,“我们天天从店门口经过,老板却从来没有说一声。” 小宇妈妈向文化部门举报了小区食杂店的违法行为。经过湖里区文化市场稽查队现场调解,双方答应和解,店老板赔偿给小宇的家长550元。该店由于不具备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资格,被责令以后不准再提供该服务。 记者调查 报刊亭文具店 Q币充值卡热销 在莲花三村某小学附近的报刊亭,记者询问是否有卖Q币充值卡,老板爽快地答应一声“有”,随即抽出一张面值10元的卡,说从10元到100元面额的都有,“很多孩子来买”。 他说,Q币充值卡是从“邮政局”派发下来的,邮递员在派送报刊杂志时经常会推荐店长代销Q币充值卡,一张10元的卡可获得1元的利润,虽然是小本买卖,却很受欢迎。令记者意外的是,老板对Q币的用途并不了解,“只听说是用来给孩子玩游戏用的”。对于刚出台的新规,更是毫不知晓。 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几家报刊亭,发现许多报刊亭都贴出了“游戏卡、Q币充值”等醒目的字样。记者随后又走访了附近几家文具店,也发现了类似情况。莲花小学附近一间文具店的老板表示,充Q币的学生也很多,一次充值少则几十元,多则一两百元。 部门说法 将加强宣传监管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今年8月1日,文化部发布的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实施,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。不过,关于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成监管缺失的讨论,一直没有停止过。 “以往涉及到虚拟货币的消费纠纷,多是工商部门介入为主。”湖里区文化市场稽查队相关人员表示,这次是《办法》实施后,第一次接到投诉,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监管。市文化市场稽查队也表示,虽然是刚出台的文件,但关于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”的新规定,一定要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办理,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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