页游克隆侵权 开心农场开发商索赔500万
发表时间:2011-04-14 作者:未知 编辑:暗之使徒 来源:网络
网页游戏开发公司五分钟公司研发的“开心农场”风靡多年,被“山寨”了不下十次。近期,五分钟公司又推出了一款社交游戏“小小战争”,也很快被“克隆”。昨天下午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社交游戏的侵犯知识产权案,据了解,这是中国社交游戏侵权第一案。 五分钟公司研发的“开心农场” 游戏遭遇“完全克隆” 五分钟公司表示,今年3月在台湾的某著名社交平台上看见一款名为“恐龙王国”的游戏,令他们感到惊讶的是,这款“恐龙王国”不仅界面,游戏底色,游戏模式,人物设置等,和“小小战争”大同小异,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,“恐龙王国”的软件中包含有与“小小战争”软件程序中相同的错误,并且还一并抄袭了“FIVE MINUTES”(五分钟)的文字标识以及原创人员英文姓名等版权信息。“这属于 ‘整体侵权’”,原告的代理律师称。 代理律师认为,由于“恐龙王国”在巴西、日本、德国等多处都有运营,所以至今的违法盈利已经超过500万元。这些违法所得应该悉数赔偿给原告,此外还要在新浪科技、搜狐IT、网易科技、腾讯科技和《人民日报》的显要位置致歉。 小小战争遭遇克隆,五分钟公司索赔500万元 辩称“恐龙王国”先问世 被告代理律师透露,其实“恐龙网络”早在“小小战争”问世前就有了。 原告律师称,在“小小战争”出现之前,“恐龙王国”只是一款类似“QQ农场”的简单小游戏,而在自己的游戏问世之后,则忽然多出了建筑和战争等“小小战争”特有的游戏环节。被告公司仅花了三天时间,就将“恐龙王国”的游戏创意明确了。综上所述,这样的速成创意和急速变身,对于一个网页游戏来说,完全是天方夜谭。 被告自称没有盈利 此外,原告还提出自己的公司曾有一名直接参与“小小战争”创作的员工徐某,调到被告公司担任程序员,这也是导致“恐龙王国”侵权的可能性之一。 面对原告喊出的500万天价索赔,被告直喊冤,律师称,原告所说的“恐龙王国”在开心网,QQ等社交平台上都有运营完全子虚乌有,自己曾试图借淘宝网的平台运营这个游戏,但运营计划一直没有实行。 庭审即将结束时,双方向法庭提交了各自游戏的动态画面光碟,法庭将让专业人员进行比对后,将择日进行宣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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